关于短信查询接入号码统一升位的通知
2007/10/26
尊敬的客户:
接信息产业部的通知,从2007年10月31日起,原SP短信号码将进行全国统一升位调整,在原号码前将加1066四位统一标识。根据这一政策,我司将于2007年10月31日起开始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,将我司使用的短信号码9160xxxx改为调整后的新短信号码10669160xxxx。
升位后,新旧号码会有四个月的并行使用过渡期(即从2007年10月31日起到2008年2月29日止),在此期间内,原9160xxxx号码仍可使用,同时系统会提示消费者改用新的短信号码;在四个月的提示期满即2008年3月1日起,消费者只能使用新的短信号码查询真伪。
由于本次号码变更属国家政策的调整,属于强制执行,企业用户无法抗拒,由此给各个客户带来的影响,敬请谅解!
附:信产部通知具体详见:http://www.mii.gov.cn/col/col2063/index.html《信息产业部关于调整和统一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的通告》
深圳市华美龙防伪网络系统有限公司
2007年10月26日
〖 返回 〗